在馬路邊我們看見的各種各樣交通標志牌和交通標識牌,他們的形態(tài)都是有一定考究的,并不是濫用的,依照樣子詳盡來區(qū)分,主要有幾種:正等邊三角形、環(huán)形、倒等邊三角形、八角形、叉形、正方形,正等邊三角形:用于正告標志;環(huán)形:用于勸阻和標示標志;倒等邊三角形:用于“減速讓行”勸阻標志。
八角形:用于“停車讓行”勸阻標志;叉形:用于“鐵路線平交道口叉形標記”正告標志;正方形:用于引路標志,一部分正告、勸阻和標示標志,旅游景區(qū)標志,輔助標志,通告標志等,除個別標志外,標志外框的色彩和標志的圖案或標識符的色調(diào)一同,除標示標志外標志襯邊的色調(diào)應當與標志背景色一同。
交通標志牌施工要注意:施工標志牌時在墜落高度達到2米(含)以上,要求基坑臨邊設置基坑臨邊護欄等防護設施。
標志牌安裝的一般要求是,總高度離地1.2米,地面距基坑臨邊護欄0.06米,立柱高度為1.3米,基坑臨邊護欄的間距為2米,臨邊護欄應能承受1000N的外力,并要保證架體的穩(wěn)定性。
標志牌立柱的表面要求刷黑黃相間的警示漆。
標志牌立桿打入地面50~1750px深,立桿露出地面高度1.2m,立桿按2m間距設置,立桿與基坑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0 .5m。
交通標志牌的設置規(guī)則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yōu)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
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
機動車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和道口信號燈:
(1)交通標志牌廠家采用懸臂式安裝時,高度5.5m至7m;
(2)采用柱式安裝時,高度不應低于3m;
(3)安裝于立交橋體上時,不得低于橋體凈空;
(4)懸臂長度Z長不應超過Z內(nèi)側車道中心,Z短不小于Z外側車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