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是否有對辦公空間的處置權,例如是產權人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全權委托人,是否轉租方。如果是轉租方,是否與產權人/全權委托人達成協(xié)議,并告知對方同意,這是重要的;
免租期,越長越好,通常會給半個月到一個月,這需要談判,沒有明確標準;
修繕責任歸屬,哪些部分,哪些設備,損壞后由誰負責修理,費用由誰承擔;
超過一年的租約要么是直接約定合約內其他時間的租金,要么約定每年變化比例上限(還要注意比例的基點,通常是和前一年相比)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將房屋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辦公用房的租賃應當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否則,視為不定期租賃,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至于租賃期限,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根據土地的性質不同,修建房屋對應的用途也不一樣。如果是租賃辦公用房,那至少不得租賃一般的民用住宅,不然即使當事人有簽訂租賃合同,該合同可能也會被認定無效。而作為出租人,也要對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用途作出了解,避免出現租賃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從而影響到自身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