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開始后,每輛車即將進入市政道路前必須清洗干凈,尤其輪胎必須洗凈,并經(jīng)專人檢查后方可放行,以免造成對沿途道路的污染。洗車位置開挖沉淀池,洗車廢水經(jīng)沉淀池沉淀后重復利用,以利于節(jié)約用水和終排放時達到排放要求
土方運輸車輛選擇達到國家尾汽排放標準(國V)的專用車輛(綠皮)車頂設置有自動封閉裝置,并密閉性良好,方裝車后應及時密閉,以避免沿途拋灑和揚塵,所有車輛車輛嚴格控制裝載量,以盡量減少沿途拋灑的可能性
1、 挖土機應密切配合支護施工,分區(qū)、分步開挖;應首先開挖基坑周邊土方,然后向中間開挖;每步開挖至相對應支護施工標高。
2、邊坡部位土方開挖時,對于砂層或飽和粉土應控制一次性開挖深度(不超過 2m)和長度(不超過 50m);基坑中間土體可分廣4 步開挖至槽底,每步挖深不宜超過2.0mo
3、邊坡部位土方開挖時,應由專人指揮,小心作業(yè)。
1、 土方開挖前,業(yè)主應進行詳細的地下障礙物交底,簽字齊全;根據(jù)需要安排人開挖探溝進一步查明。
2、 土方開挖前,先由業(yè)主提供的放線控制樁位引線 并結(jié)合設計圖施放開挖邊線放線須經(jīng)監(jiān)理認可驗收后方可開挖
3、對開挖期回裸露時回較長的土面應及時覆蓋,或定期淋水降塵,保護環(huán)境。
4、 標高控制:
挖土時必須注意控制挖深,邊坡土方開挖與支護作業(yè)同步進行。每步挖深與對應支護作業(yè)垂直間距相符 不得超挖 施工中隨時在支護坡面上抄測各部位挖標高支護施工每完成一步應測一層標高,及時統(tǒng)計挖土標高,掌握開挖深度
將后一步土方開挖作為控制重點,開挖時由專業(yè)測量人員跟蹤超測,控制挖深,嚴禁超挖擾動地基土層。
1、工藝流程: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 → 檢驗土質(zhì) → 分層鋪土、耙平 → 夯打密實 → 檢驗密實度 → 修整找平驗收
2、填土前應將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雜物清理干凈;肥槽回填前,必須清理到基礎(chǔ)底面標高,將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漿、石子等雜物清除干凈。
3、檢驗回填土的質(zhì)量有無雜物,粒徑是否符合規(guī)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圍內(nèi);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曬或均勻摻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上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預先灑水潤濕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