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對水資源污染嚴重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過程中,由于發(fā)酵和雨水的淋溶、沖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滲濾出的污水——滲濾液或淋濾液,會造成周圍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嚴重污染。垃圾堆放場對地表水體的污染途徑主要有:垃圾在搬運過程中散落在堆放場附近的水塘、水溝中;垃圾堆放場淋濾液在地表漫流,流入地表水體中;垃圾堆放場中淋濾液在土層中會滲到附近地表水體中。垃圾堆放場對地下水的影響則主要是垃圾污染隨淋濾液滲入含水層,其次由受垃圾污染的河湖坑塘滲入補給含水層造成深度污染。垃圾滲濾液內(nèi)不僅含有大量 有機污染物,而且還含有大量金屬和非金屬污染物,水質(zhì)成分很復雜。一旦飲用這種受污染的水,將會對人體造成很大的危害。
我國城市建筑垃圾的處理呈現(xiàn)以下幾個問題:
①建筑垃圾分類收集的程度不高,只能是絕大部分進行混合收集。
②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
③我國建筑垃圾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技術水平落后,城市建筑垃圾處理多采用直接填埋的處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環(huán)境。
④城市建筑垃圾處理投資少,政策法規(guī)措施還不健全,建設工作者的環(huán)保意識不強。
政府要為建筑垃圾處理提供資金保障。建筑垃圾廢料不是商品,本身是沒有價值的,只有經(jīng)過加工處理再利用后才會產(chǎn)生新的價值。在建筑垃圾的回收處理利用過程中,常常使處理單位無利潤可圖,缺少了積極性,直接影響利用工作的進行,因此必須由政府通過某種渠道在利用過程中給予經(jīng)濟補助。
建筑垃圾中的許多廢棄物經(jīng)分揀、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的,主要有:
(1)利用廢棄建筑混凝土和廢棄磚石生產(chǎn)粗細骨料,可用于生產(chǎn)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砂漿或制備諸如砌塊、墻板、地磚等建材制品。粗細骨料添加固化類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層。
(2)利用廢磚瓦生產(chǎn)骨料,可用于生產(chǎn)再生磚、砌塊、墻板、地磚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樁基填料、地基基礎等。
(4)對于廢棄木材類建筑垃圾,尚未明顯破壞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損嚴重的木質(zhì)構(gòu)件可作為木質(zhì)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紙等。
(5)廢棄路面瀝青混合料可按適當比例直接用于再生瀝青混凝土。
(6)廢棄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廢鋼材、廢鋼筋及其他廢金屬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爐加工。
(8)廢玻璃、廢塑料、廢陶瓷等建筑垃圾視情況區(qū)別利用。
(9)廢舊磚瓦為燒粘土類材料,經(jīng)破碎碾磨成粉體材料時,具有火山灰活性,可以作為混凝土摻合料使用,替代粉煤灰、礦渣粉、石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