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一般分為自行辯護、委托辯護和指定辯護。所謂自行辯護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為自己進行的辯護。這種辯護貫穿于刑事訴訟整個過程,無論是在偵查階段還是在審判階段,被告人都可以為自己辯護,自行辯護是十分有效并被頻繁使用的辯護方式。委托辯護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與法律允許的人簽訂委托合同,由他人為自己作辯護。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辯護相對于自行辯護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辯護權(quán),因此成為現(xiàn)代刑事訴訟中為主要的一種辯護方式。指定辯護是指遇有法律規(guī)定的特定情況的,法院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為其辯護。
刑事案件辯護的種類有哪些
1、自行辯護。
(1)自行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針對指控進行反駁、申辯和辯解的行為。
(2)這種辯護貫穿于整個刑事訴訟,無論是在偵查階段,還是在審判階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為自己辯護。
2、委托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師、親友等作為自己的辯護人。
3、指定辯護。
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因經(jīng)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提供辯護。
4、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guān)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quán)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guān)在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nèi),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nèi),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應當及時轉(zhuǎn)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guān)。
審查批捕階段的辯護意見
《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為刑事辯護律師在偵查機關(guān)向人民檢察院提請審查批捕的時候提出書面辯護意見提供了法律依據(jù)。根據(jù)刑事訴訟法律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guān)對于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nèi),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傳作案、多次作案、結(jié)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guān)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nèi),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guān)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qū)彙⒈O(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qū)徎蛘弑O(jiān)視居住?!保ü矙C關(guān)偵查案件)
因此,這個階段時間非常緊迫,留給辯護律師充分展示維護當事人不被批準逮捕權(quán)利的時間并不多。辯護律師在這短短的三四天時間或者多三十天時間內(nèi),應當根據(jù)及時有效的會見情況,向人民檢察院提交書面的“無逮捕必要”的辯護意見。同樣,這個階段辯護律師未能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證據(jù)材料,也并不能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機關(guān)的相關(guān)供述和辯解,但畢竟可以通過與犯罪嫌疑人的多次會見和分析來判斷相關(guān)事實可能的情況。所以,對于相關(guān)事實的描述應慎之又慎,提交“無逮捕必要”的辯護意見,應著重圍繞“是否具有逮捕必要性”來展開論述。
這份辯護意見提交的時間極為關(guān)鍵,是在檢察院在提審犯罪嫌疑人之前能夠呈遞給承辦人員。當然,這份辯護意見主要應當著重于“犯罪嫌疑人可能不構(gòu)成犯罪”、“無社會危害性”、“不需要羈押或者不適宜羈押”、“偵查活動有涉嫌違法犯罪”等問題進行論述。筆者代理過不少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處罰的相關(guān)事實及變更強制措施都是與這一階段提交充分的辯護意見相關(guān)。
實體法包含哪些內(nèi)容?
個是有沒有罪的問題。比如是合同糾紛還是合同詐騙,前者是民事糾紛,后者是犯罪;再比如是強奸、通奸還是談戀愛,是故意殺人還是正當防衛(wèi)等等都是罪與非罪的問題,如果對刑法不熟,這些就無法區(qū)分。
第二個是此罪與彼罪的問題。當事人是重罪還是輕罪?比如組織婦女賣淫罪和容留介紹賣淫罪,前者就是重罪,后者是輕罪。再比如貸款詐騙罪和騙取貸款罪,貸款詐騙罪刑罰是無期,騙取貸款罪刑罰是7年。這兩個罪的差別就在于有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三個是罪輕和罪重的問題。如果說定罪無可避免,那么就要考慮量刑輕重。一個案件從偵查、起訴到法院以后,有罪已經(jīng)很明顯了,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但是怎么判,是有探討空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