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的缺點
信用證的缺點主要是信用證的成本較高,因為開證行會收取一定的手續(xù)費,另外,由于信用證的編制較為復雜,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所以買賣雙方都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來編制信用證。
總之,信用證是國際貿(mào)易中常用的信用憑證,也是國際貿(mào)易中受信賴的信用工具,它不僅可以確保雙方的利益,還可以提高國際貿(mào)易的信心,但是由于信用證的成本較高,買賣雙方都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來編制信用證。因此,在使用信用證時,雙方應該謹慎考慮,仔細研究,以便更好地利用信用證。
信用證當事人
1.信用證開證行(Issuing Bank)
開證行是應申請人(進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開立信用證的銀行。該銀行一般是申請人的開戶銀行。
2.信用證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是開證行在信用證中授權使用和執(zhí)行信用證并享受信用證所賦予的權益的人,受益人一般為出口商。
3.信用證保兌行(Confirming Bank)
保兌行是應開證行或信用證受益人的請求,在開證行的付款保證之外對信用證進行保證付款的銀行。
一個中間商人向國外進口商銷售某種商品,請該進口商開立以他為受益人的信用證,然后向當?shù)鼗虻谌龂膶嶋H供貨人購進同樣商品,并以國外進口商開來的信用證作為保證,請求通知行或其它銀行對當?shù)鼗虻谌┴浫肆黹_第二信用證,以賣方(中間商)作為第二信用證的申請人。不管他根據(jù)信用證能否獲得付款,都要負責償還銀行根據(jù)第二信用證支付的款項。
部分信用證部分托收:一筆交易合同有時可能包括兩種不同的支付方式,如部分信用證方式、部分托收方式。即一部分貨款,如果80%由進口商開立信用證,其余20%由出口方在貨物裝運后,同信用證項下的裝船單據(jù),一并委托信用證的議付行通過開證行向進口商托收。信用證部分貨款和托收部分貨款,要分別開立匯票,全套裝船單據(jù)附于信用證項下的匯票,托收項下的為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