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客戶的開證行資信
信用證的可靠性與客戶的開證行資信直接相關。弱資信的銀行可能無法履行付款責任,甚至可能違約。為了避免這種風險,需注意以下幾點:
注意非銀行金融機構:有些金融機構名字中含有"BANK"字樣,但實際上并不是銀行,需特別注意。
根據(jù)買家資質選擇:根據(jù)買家的資質和開證行的信譽來判斷是否接受信用證付款。
選擇可靠銀行:大額交易建議選擇信用資質高、排名靠前的銀行,如渣打、星展、匯豐等,以保障收款的。
調查開證行及客戶的信譽度。
比如我國駐孟加拉大使館曾經多次發(fā)布《孟加拉商業(yè)銀行被投訴情況統(tǒng)計表》,整理當?shù)氐摹昂诿麊巍便y行,提示企業(yè)注意風險。我們出口商必要時也可以對客戶采取資信調查、背景調查等防護措施。如果開證行信用較差,可要求信用度好的知名銀行對信用證保兌。
信用證當事人
1.信用證開證行(Issuing Bank)
開證行是應申請人(進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開立信用證的銀行。該銀行一般是申請人的開戶銀行。
2.信用證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是開證行在信用證中授權使用和執(zhí)行信用證并享受信用證所賦予的權益的人,受益人一般為出口商。
3.信用證保兌行(Confirming Bank)
保兌行是應開證行或信用證受益人的請求,在開證行的付款保證之外對信用證進行保證付款的銀行。
一個中間商人向國外進口商銷售某種商品,請該進口商開立以他為受益人的信用證,然后向當?shù)鼗虻谌龂膶嶋H供貨人購進同樣商品,并以國外進口商開來的信用證作為保證,請求通知行或其它銀行對當?shù)鼗虻谌┴浫肆黹_第二信用證,以賣方(中間商)作為第二信用證的申請人。不管他根據(jù)信用證能否獲得付款,都要負責償還銀行根據(jù)第二信用證支付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