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函中約定,受益人提出索賠請求時,由委托人提供證據(jù)證明自己已履行基礎合同義務,或受益人沒有履行基礎合同義務。在這種情況下,由委托人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委托人不能證明,則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推定受益人的索賠成立,銀行承擔擔保責任。
投標保函
主要用于國際投標與招標業(yè)務,通常是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條件之一。銀行(擔保人)應投標人(申請人)的申請,開立的以招標人為受益人的保函,保證投標人在開標之前不中途撤銷投標、不片面修改投標條件或中標后不拒絕簽約、不拒絕交納履行保證金或提供銀行的履約保函,否則銀行將支付給招標人一定的金額作為賠償。其目的在于表明投標人的誠意與資格。
保函分為很多種,對于銀行保函來說,主體分為融資類和非融資類保函。 融資類保函是指借款保函、融資租賃保函、補償貿(mào)易保函、1年期以上的延期付款保函以及其他為客戶融資行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融資類保函從性質(zhì)上又分為從屬性保函和見索即付保函。 非融資類保函是指銀行應保函申請人的要求,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保函申請人不履行某非融資類交易項下責任或義務時,承擔一定金額支付責任或經(jīng)濟賠償責任的書面承諾。保函種類包括貿(mào)易、工程項下的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zhì)量及維修保函、一年期以內(nèi)的付款保函及其他非融資類保函。
質(zhì)量保函:是保證人為申請人在保修期內(nèi)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而向受益人提供的書面擔保。若非受益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申請人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的,受益人有權(quán)要求保證人代為履行合同義務或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