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現代社會中仍然是必要的。盡管個人不聘用律師也可能贏得官司,但這并不意味著律師沒有用處。律師的專業(yè)知識和經驗可以為客戶提供法律保護,并幫助他們在法律程序中取得更好的結果。因此,聘用律師是合理且明智的選擇,以確保個人在法律事務中得到充分的法律支持和保護。
法律知識和經驗的缺乏:個人可能缺乏對法律的深入了解和經驗,無法應對復雜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要求。 代理談判的困難:個人可能無法熟練處理復雜的談判過程,從而無法爭取到有利的解決方案。
政府職能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的工作人員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也是比較普遍的形式之一。 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人員也常會接受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進行義務性的答疑解惑活動。
基層法律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它是由司法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為公民和單位提供日常性非訴訟事務的機構(包括人民調解委員會),接受當事人的申請為其辦理有關業(yè)務并提供免費咨詢意見的一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