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服務,是指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所(站)工作人員等在解答當事人就有關(guān)法律問題的疑問或要求時提供的無償幫助。
政府職能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gòu)的工作人員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也是比較普遍的形式之一。
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人員也常會接受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進行義務性的答疑解惑活動。
盡管有時個人可能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贏得官司,但這并不意味著律師沒有用處。本文將探討律師的重要性,并就個人不聘用律師卻贏得官司的原因進行分析,同時給出聘用律師的合理化建議,并討論不聘用律師的可行性。
事實和證據(jù)的明確性:某些情況下,案件事實和證據(jù)非常明確,使得個人能夠自行處理官司,而無需律師的幫助。
對法律的了解:有些人對法律有一定的了解,足夠應對簡單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要求,因此可以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成功應對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