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也稱為“銀行保證書”或“銀行信用保證書”,是銀行向受益人發(fā)放的一種保證文件。
它保證在特定情況下,銀行將承擔付款責任,如果被保證人未履行某項義務。銀行保函的形式多樣,內容也因交易而異,沒有統(tǒng)一的格式,其權利和義務的規(guī)定、處理程序等都沒有形成一定的慣例。因此,對于其解釋應以保函文件本身內容為準。
銀行保函辦理流程:
1、申請人需填寫保函申請書并加蓋章。
2、提供相關背景資料和格式化保函并蓋章。
3、提交企業(yè)近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證明文件。
4、提供擔保,包括繳納保證金、質押、抵押、第三方信用擔?;蛞晕飿I(yè)抵押等方式,并辦理授信開立。
5、銀行審核申請人的資信情況、項目可行性、履約能力、保函條款及擔保、質押或抵押情況后,決定是否對外開出保函。
6、銀行同意開立保函后,與申請人簽訂開立擔保協(xié)議,約定擔保種類、用途、金額、費率、擔保有效期、付款條件、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并根據(jù)銀行要求提供反擔保。
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yè)務。例如,在成套設備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帶有預付性質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價款。在這種交易中,進口人在簽訂合同后,向出口人開立履約保證書,由銀行保證進口人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支付價款,同時,出口人也向對方開立還款保證書。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貨,銀行保證及時償還進口人已付款項的本金及所產(chǎn)生的利息。
履約保函廣泛應用于商品貿易和建筑工程行業(yè),它是指擔保銀行為賣方或承包商向買方或業(yè)主出具的賠款承諾。在賣方或承包商未按基礎交易合同約定履行交貨或竣工義務的情形下,擔保銀行應按保函約定向買方或業(yè)主賠付相應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