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投標保函:保證人在投標人投標之前,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保證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參加招標活動,并在中標后及時與招標人簽訂相關工程合同,同時提供招標人所要求的履約、預付款等保函。如果投標人違約,則保證人將在保函金額內賠付招標人的損失。
質量保函:是保證人為申請人在保修期內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而向受益人提供的書面擔保。若非受益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申請人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的,受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代為履行合同義務或賠償損失。
銀行保函,也稱為“銀行保證書”或“銀行信用保證書”,是銀行向受益人發(fā)放的一種保證文件。
它保證在特定情況下,銀行將承擔付款責任,如果被保證人未履行某項義務。銀行保函的形式多樣,內容也因交易而異,沒有統(tǒng)一的格式,其權利和義務的規(guī)定、處理程序等都沒有形成一定的慣例。因此,對于其解釋應以保函文件本身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