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業(yè)務中涉及到的主要當事人有三個:委托人(Principal)、受益人(Beneficiary)和擔保人(Guarantor),此外,往往還有反擔保人、通知行及保兌行等。這些當事人之間形成了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的合同關系,它們之間的法律關系如下:
1、委托人與受益人之間基于彼此簽訂的合同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權利義務關系。此合同是它們之間權利和義務的依據(jù),相對于保函協(xié)議書和保函而言是主合同,他是其他兩個合同產生和存在的前提。如果此合同的內容不,會給銀行的擔保義務帶來風險。因而銀行在接受擔保申請時,應要求委托人提供他與受益人之間簽訂的合同。
2、委托人與銀行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基于雙方簽訂的《保函委托書》而產生的委托擔保關系?!侗:袝分袘獙鶆盏膬热?、數(shù)額、擔保種類、保證金的交存、手續(xù)費的收取、銀行開立保函的條件、時間、擔保期間、雙方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解除等內容予以詳細約定,以明確委托人與銀行的權利義務?!侗:袝肥倾y行向委托人收取手續(xù)費及履行保證責任后向其追償?shù)膽{證。因此,銀行在接到委托人的擔保申請后,要對委托人的資信、債務及擔保的內容和經營風險進行認真的評估審查,以限度降低自身風險。
3、擔保銀行和受益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基于保函而產生的保證關系。保函是一種單務合同,受益人可以以此享有要求銀行償付債務的權利。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保函一經開立,銀行就要直接承擔保證責任。
依保函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從屬性保函和見索即付保函。見索即付保函是指對由銀行出具的,書面形式表示在受益人交來符合保函條款的索賠書或保函中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時,承擔無條件的付款責任。
投標保函:保證人在投標人投標之前,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保證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參加招標活動,并在中標后及時與招標人簽訂相關工程合同,同時提供招標人所要求的履約、預付款等保函。如果投標人違約,則保證人將在保函金額內賠付招標人的損失。
履約保函:是由擔保人為施工方(申請人)向業(yè)主(受益人)提供的,保證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設合同規(guī)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的保函。如果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業(yè)主可要求保證人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償。擔保公司提供的履約保函一般為有條件的保函,即在業(yè)主提出索賠時必須提供承包商違約的證明,保證人核實后才承擔保證責任。履約保證擔保也可以適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設備供貨合同的履行。
預付款保函:是指擔保人(保證人)根據(jù)申請人(合同中的施工方)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發(fā)包方)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