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勞安認證范圍:
1.頭部護具類
帽
2.呼吸護具類
防塵口罩
過濾式防毒面具
自給式空氣呼吸器
長管面具
3.眼(面)護具類
焊接眼面防護具
防沖擊眼護具
4.防護服類
阻燃防護服
防酸工作服
防靜電工作服
5.防護鞋類
保護足趾鞋
防靜電鞋、導電鞋
防刺穿鞋
膠面防砸靴
電絕緣鞋
耐酸堿皮鞋
耐酸堿膠靴
耐酸堿塑料模壓靴
6.防墜落護具類
帶
網
密目式立網
國內代理商、進口商及其他單位LA認證申請條件
1 具有中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
2 有與產品制造商簽訂的有效合法的委托協議或長期穩(wěn)定的供貨合同;
3 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 有完善的管理機構及健全的管理體系
5 銷售人員必須熟悉所銷售產品的防護性能及使用方法。
申請時間及程序所需周期如下:
生產企業(yè)報送材料到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管理中心。
初審:自收到材料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發(fā)出受理通知書(未通過初審的,要求重新填寫或補充)
技術審查:10個工作日以內,技術審查合格,發(fā)現場評審通知書(不合格的,30日之內整改、復審)
現場評審:發(fā)評審通知書后10個工作日以內,評審時間2-3天。
封樣:申請單位5日內將樣品寄往檢驗機構
樣品檢驗:檢驗機構進行樣品檢驗(一般60天以內)
綜合審查:勞安標志管理中心自收到現場評審報告(包括整改報告)及檢驗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綜合審查。
發(fā)證:綜合審查合格的,頒發(f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證書,準許在該產品上使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標識,并予以公告。
一、LA認證標識采用古代盾牌之形狀,取“防護”之意。
二、盾牌中間采用字母“LA”表示“勞動”之意。
三、“xx-xx-xxxxxx”是標識的編號。LA認證編號采用三層數字和字母組合編號方法編制。層的兩位數字代表獲得LA認證標識使用授權的年份;第二層的兩位數字代表獲得LA認證標識使用授權的生產企業(yè)所屬的省級行政地區(qū)的區(qū)劃代碼(進口產品,第二層的代碼則以兩位英文字母縮寫表示該進口產品產地的國家代碼);第三層代碼的前三位數字代表產品的名稱代碼,后三位數字代表獲得LA認證標識使用授權的順序。
四、參照《色》(GB 2893-2001)的規(guī)定,LA認證標識邊框、盾牌及“防護”為綠色,“LA”及背景為白色,標識編號為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