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防火
建筑材料中不少是可以燃燒的,特別是大多數(shù)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都具有可燃性,而且這些建筑材料在燃燒后往往產(chǎn)生大量的煙霧和有毒氣體,給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造成嚴重威脅。
為了預防火災的發(fā)生,或阻止、延緩火災的發(fā)展,限度地減輕火災危害,必須對可燃建筑材料的使用及其燃燒性能進行有效的控制。
建筑材料防火就是根據(jù)國家的消防技術標準、規(guī)范,針對建筑的使用性質和不同部位,合理地選用建筑的防火材料,從而保護火災中的受困人員免受或少受高溫有毒煙氣侵害,爭取更多可用疏散時間的重要措施。
建筑材料防火應當遵循的原則主要是:
控制建筑材料中可燃物數(shù)量,受條件限制或裝修特殊要求,必須使用可燃材料的,應當對材料進行阻燃處理;
與電氣線路或發(fā)熱物體接觸的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或進行阻燃處理;
樓梯間、管道井等豎向通道和供人員的走道內(nèi)應當采用不燃材料。
防火分區(qū)分隔
如果建筑內(nèi)空間面積過大,火災時則燃燒面積大、蔓延擴展快,因此在建筑內(nèi)實行防火分區(qū)和防火分隔,可有效地控制火勢的蔓延,既利于人員疏散和撲火救災,也能達到減少火災損失的目的。
防火分區(qū)包括水平防火分區(qū)和豎向防火分區(qū)。
水平防火分區(qū)是指在同一水平面內(nèi),利用防火隔墻、防火卷簾、防火門及防火水幕等分隔物,將建筑平面分為若干個防火分區(qū)、防火單元;
豎向防火分區(qū)指上、下層分別用耐火的樓板等構件進行分隔,對建筑外部采用防火挑檐、設置窗檻(間)墻等技術手段,對建筑內(nèi)部設置的敞開樓梯、自動扶梯、中庭以及管道井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
防火分區(qū)的劃分應根據(jù)建筑的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以及建筑的耐火等級、建筑內(nèi)容納人員和可燃物的數(shù)量、消防撲救能力和消防設施配置、人員疏散難易程度及建設投資等情況綜合考慮。
火災探測器的安裝
(1)點型火災探測器的安裝位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探測器至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
② 探測器周圍0.5m內(nèi),不應有遮擋物。
③ 探測器至空調(diào)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④ 在寬度小于3 m的內(nèi)走道頂棚上設置探測器時,宜居中布置。點型感溫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 m;點型感煙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 m。探測器距端墻的距離,不應大于探測器安裝間距的一半。
⑤ 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必須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于45°。
(2)線型火災探測器和可燃氣體探測器等有特殊安裝要求的探測器,應符合現(xiàn)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
(3)探測器的底座應固定牢靠,其導線連接必須可靠壓接或焊接,當采用焊接時,不得使用帶腐蝕性的助焊劑。
(4)同一工程中的導線,應根據(jù)不同用途選不同顏色加以區(qū)分,相同用途的導線顏色應一致。電源線正極應為紅色,負極應為藍色或黑色。
(5)探測器底座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處應有明顯標志。
(6)探測器底座的穿線孔宜封堵,安裝完畢后的探測器底座應采取保護措施。
(7)探測器的確認燈,應面向便于人員觀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8)探測器在即將調(diào)試時方可安裝,在安裝前應妥善保管,并應采取防塵,防潮,防腐蝕措施。
消防改造也被稱為二次消防,簡單的來講就是對建筑主體進行全部或局部的二次消防裝修。那什么情況下需要進行消防改造呢?
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建筑主體原有消防設施缺失或老化,消防檢查不及格,應急管理部門發(fā)出通知責令做消防改造,例如現(xiàn)在很多老舊小區(qū)做消防改造;其次是建筑主體裝修,改變了原有的設計結構,需要做消防改造,例如寫字樓重新裝修布局,商場的鋪面從服裝店改成了火鍋店,這些都是需要做消防改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