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yè)稅稅納稅申報期限
營業(yè)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jù)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煙葉稅
煙葉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購煙葉的當天。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
耕地占用稅
獲準占用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門的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耕地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耕地占用稅。
納稅申報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guī)定的期限和內容向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事項書面報告的法律行為,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jù),是稅務機關稅收管理信息的主要來源和稅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計稅依據(jù)、扣除項目及標準、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等。納稅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發(fā)生法定納稅義務后,按照稅法或稅務機關相關行政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內容,在申報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事項及應繳稅款的法律行為。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并根據(jù)不同的情況相應報送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1、 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2、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xié)議書及憑證;
3、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
4、外出經(jīng)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
5、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6、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計稅依據(jù),扣除項目及標準,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應退稅項目及稅額、應減免稅項目及稅額,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延期繳納稅款、欠稅、滯納金等;
7、扣繳義務人辦理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時,應當如實填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并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合法憑證以及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8、稅務機關規(guī)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