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版本《特種設備生產(chǎn)單位許可目錄》,于2022年6月1日實施。納入該目錄的產(chǎn)品都屬于特種設備的監(jiān)管范圍,應辦理特種設備設計、生產(chǎn)、制造、安裝許可證資質。
本制度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及其附件、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以及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保護裝置等(以下簡稱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單位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制造、改造單位,應當經(jīng)特種設備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
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延期申請?zhí)峤坏母郊硬牧? 1.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2.單位延期說明。 延期時間一般不超過1年,并在下一個許可有效期內扣除。 負責審批的,在收到延期申請材料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或不批準延期的決定。符合條件的,將在10個工作日內換發(fā)許可證; 不符合條件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負責審批的,在收到許可證延期申請材料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或不批準延期的決定。不符合條件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符合條件的,在做出批準延期決定后5個工作日內,上報;在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批準延期決定材料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換發(fā)許可證。
獲證單位因單位名稱、地址等發(fā)生變化,應在發(fā)生變化后1個月內填寫《特種設備許可(核準)證變更申請表》,向原發(fā)證部門提出申請。 壓力管道許可證變更申請?zhí)峤坏母郊硬牧希?1.變更后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當?shù)匾婪C發(fā)的登記、注冊證件(復印件); 2.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3.單位變更證明材料。 負責審批的,在收到變更申請材料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或不批準變更的決定。符合條件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換發(fā)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負責審批的,在收到許可證變更材料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或不批準變更的決定。不符合條件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符合條件的,在做出批準變更決定后5個工作日內,上報;在收到批準變更決定材料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換發(fā)許可證。申請單位的許可證變更日期,自做出批準變更決定之日算起。 下列情況不批準變更: 1.制造車間搬遷的; 2.單位改制,涉嫌許可證轉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