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無醫(yī)院死亡證明,無公安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無殯葬辦理部分運尸證明,而將尸體運往異地的,鐵路、交通和民航部分不予承運,公安部門有權禁止通行。
對于外地人員在北京死亡的,如果要將遺體運回原籍,按照有關規(guī)定,要提交死亡者的死亡醫(yī)學證明書、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同時必須持有死亡者戶口所在地的區(qū)、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將遺體運回的證明信。遺體要在戶口所在地殯儀館火化,將火化單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實行土葬的,應當在指定地點埋葬。
尸體的運輸流程,由殯儀部門負責,更多出于是對公共衛(wèi)生的考慮,可能有些家屬心理會有些不理解,畢竟是自己的親人運回家,落葉歸根怎么就這么難。家屬的心情和習俗其實都可以理解,只要我們明白尸體運輸的流程,辦理好相關手續(xù)。
火化遺體必須憑公安機關或衛(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正常死亡人員的遺體應在3日內火化;
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火化的,應經殯葬管理機構同意,但多不得超過7日。高度腐敗的遺體必須立即火化?;紓魅静∷劳龅倪z體,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