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yè)走出國門,加快與世界經濟的協作,獨立保函作為依據國際商會《見索即付獨立保函統(tǒng)一規(guī)則》(URDG458)、《聯合國獨立擔保與備用信用證公約》(我國尚未批準) 以及國際商會《國際備用信用證慣例》的規(guī)定而出臺的保函格式越來越受到業(yè)主的信賴。
獨立保函如何開立?
獨立保函的開立,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依保函申請人的申請而開立,另一種是依另一金融機構的指示而開立。
保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于獨立保函,但保函未載明據以付款的單據和金額的除外:
1.保函載明見索即付;
2.保函載明適用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tǒng)一規(guī)則》等獨立保函交易示范規(guī)則;
3.根據保函文本內容,開立人的付款義務獨立于基礎交易關系及保函申請法律關系,其僅承擔相符交單的付款責任。
投標保函
是指投標人(申請人)作出保證,在投標人報價的有效期內,投標人將遵守其諾言,不撤標、不改標,不更改原報價條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標后,將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及投標人在報價中的承諾,在一定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如投標人違約,銀行將在擔保額度的范圍內向招標人支付約定金額的款項。該金額數通常為投標人報價總額的1%-5%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