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沙發(fā):是家庭用沙發(fā)中常見的一種。市場上銷售的多為這類沙發(fā)。它有兩個支撐點承托使用者的腰椎、胸椎,能獲得與身體背部相配合曲面的效果。此類沙發(fā)靠背與座面的夾角很關鍵,角度過大或過小都將造成使用者的腹部肌肉堅強,產生疲勞。同樣,沙發(fā)座面的寬度也不宜過大,通常按標準要求在540毫米之內,這樣使用者的小腿可隨意調整坐姿,休息得更舒適。
沙發(fā)是家具產品中的大宗消費品,量大面廣。本標準是對QB/T1952.1-1999標準的修訂,與原標準相比主要變動如下:
1、產品分類:本標準對產品分類主要按座面彈性材料、包覆面料和使用功能進行分類。
2、主要尺寸要求:本標準對產品主要尺寸中的座前寬和座深保留外,對座前和背高的尺寸作了相應調整改動,并取消了扶手高的尺寸規(guī)定和外形尺寸偏差的要求。
3、用料要求:⑴.產品外表用材應與標識明示一致;⑵.產品內部用料應不帶有樹皮;⑶.木材含水率應不高于產品所在地區(qū)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原規(guī)定為+1%。并在標準附錄B(規(guī)范性附錄)中增加了我國各地區(qū)木材平衡含水率值作為產品評定的依據。⑷.對紡織品面料、皮革和人造革等用料增加了干摩擦色牢度≥4級的規(guī)定。
4、力學性能要求:本標準的力學性能試驗按統一座背耐久性的分級要求(原標準按沙發(fā)彈性類型規(guī)定耐久性要求),即耐久性應通過:A級6萬次;B級4萬次和C級2萬次。并對背松動量、扶手松動量和壓縮量作了相應的調整。
5、阻燃性要求:考慮到產品的發(fā)展趨勢,減少對人身危害。
6、檢驗結果評定:產品檢驗分為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檢驗結果評定為:優(yōu)等品(品)、一等品(B級品)、合格品(C級品)和不合格品。
C、人造綿填充物: 人造綿做沙發(fā)填充物,軟性,坐感舒適,但機械性能差,壓縮負荷小,只宜做靠墊。 沙發(fā)的填充物的選擇點:根據填充物的種類不同,在使用上有很大區(qū)別。 一般情況下,布藝沙發(fā)的坐墊填充物應該采用30公斤/立方米以上的高回彈海綿較為合適,在形式上大多采用整塊海綿填充的方式,的形式是采用30公斤/立方米以上高回彈海綿及亂孔海綿結合羽絨或人造棉疊加結合增加舒適感和使用壽命。選擇時要問清填充物的種類,若填充物是海綿要了解所使用海綿的密度,用重力感受坐墊的回彈效果,坐上感覺坐感的舒適性等。
四種方法辨別沙發(fā)與仿皮
眼看:革面有較清晰的毛孔、花紋。黃牛皮有較勻稱的細毛孔
手摸:用手觸摸皮革表面,如有滑爽、柔軟、豐滿、彈性的感覺就是。而一般人造革面發(fā)澀、死板、柔軟性差。
聞味:凡是都有皮革的氣味,而仿皮都具有刺激性較強的塑料味。
火燒:從革和人造革背面撕下一點纖維,點燃后凡發(fā)出刺鼻的氣味并結成疙瘩的是人造革。凡是發(fā)出毛發(fā)氣味不結疙瘩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