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場地地下水
地下水潛水和承壓水。潛水儲存在地面和**非滲透層之間,是無壓重力水,可以向周圍滲透。從工程實踐來看,潛水多來自大氣降水和地下水管、管道破裂滲漏,主要堆積在地表以下的雜填土和舊建筑物被沖刷的地基中。承壓水儲存在兩個不透水層之間的含水層中。如果含水層充滿了水,水就有壓力。因此,根據(jù)地質(zhì)和水文資料,有必要查明場地各部分透水層和不透水層沿深度的分布厚度和變化情況。掌握承壓靜水位埋深、混合靜水位埋深及其年變化范圍和水位標高;查明場地內(nèi)地下水補給源滲透層的位置、距離和聯(lián)系;查明地下水層是否與江河湖海等無限水源相連;無論是潛水還是承壓水,與無限水源相連,都會造成降水困難甚至無效。
基坑降水工程常見施工問題及應急措施
1.支撐結構滲水
緊急措施:
1.如果滲水量較小,不影響施工或周圍環(huán)境,應采用在坑底設置排水溝的方法。
2.滲水量大時可采用注水泥漿封堵施工,但不帶出流沙,施工難度大,對周圍環(huán)境影響不大。
2.支撐結構漏水
緊急措施:
1.如果漏水壓力不高,宜用堵漏王埋管,待周圍的堵漏王強度符合要求后再封管。
2.若漏水位置埋深較大,應采用支護結構后注漿的方法,并封堵注漿。漿液應滲入適量的硅酸鈉,使其盡快凝結,或采用高壓噴射灌漿法。采用壓密注漿時,為防止施工對支護結構產(chǎn)生的壓力使支護結構產(chǎn)生較大的側(cè)向位移,施工前應對基坑進行局部回填,待注漿達到止水**后再進行新的開挖。
基坑支護結構設計應從穩(wěn)定、強度和變形等三個方面滿足設計要求:
1、穩(wěn)定:指基坑周圍土體的穩(wěn)定性,即不發(fā)生土體的滑動破壞,因滲流造成流砂、流土、管涌以及支護結構、支撐體系的失穩(wěn);
2、強度:支護結構,包括支撐體系或錨桿結構的強度應滿足構件強度和穩(wěn)定設計的要求;
3、變形:因基坑開挖造成的地層移動及地下水位變化引起的地面變形,不得超過基坑周圍建筑物、地下設施的變形允許值,不得影響基坑工程基樁的或地下結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