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轎多為4人抬,有的時候加2人替換,或者在前后打傘、放鞭炮等。在新娘娘家起轎、新郎家下轎的時候,都會有一些有關(guān)的民俗儀式;但具體情況則因地域而不同。去娘家的路上,花轎一般不可以空著,而是坐一名男孩,稱為壓轎孩。
甚至直到一經(jīng)結(jié)婚登記婚姻便受到法律保護的今天,仍有許多新娘認為不坐轎車便算不上正式結(jié)婚——這種送親轎車,照例打扮得花團錦簇,其實就是傳統(tǒng)花轎的變體。
一說此風源自北宋理學家程頤對傳統(tǒng)送嫁婚儀的改革。相傳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馬”規(guī)矩,即女方用車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過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于三個月)后,倘相處和睦,夫家便留下車子,送還其馬,叫“反(通返)馬”。如果兩人合不來,或因其他緣故導致婚姻難以維持,新娘便騎乘自家的馬返歸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從此不回夫家,準備離異。這種風氣,自先秦傳至唐宋,可見在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nèi),已嫁婦女的舉止還是有一定自由的。
程頤和其兄程顥并稱“二程”,都是理學宗師,認為婚姻當以終身夫婦才合“天理”,反對男子再娶女子再嫁。程頤晚年時,家里出了兩件事,先是甥女出嫁未幾,夫妻失和,騎馬返歸娘家;接著又是侄媳婦因丈夫暴卒,也騎著馬一去不歸,不久便改嫁他人。程頤受此刺激,一病不起,死前留下遺囑:今后程家送嫁女兒,一概不用車馬,男方須用“檐子”來迎娶,斷絕“反馬”之習;反之,程家娶親,也照此辦理,以此確保既嫁女子“從一而終”。程頤死后十多年,金兵內(nèi)侵,中原騷亂,程家從洛陽遷居池陽,其后一直恪守祖訓,所生女子,出嫁時一律坐“檐子”,夫死不歸,“守節(ji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