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轎子運用到娶親上,早見于宋代,后來才漸漸成為民俗。那時,待嫁的女方在家里打扮停當,凌晨,男方就會派來迎親的鮮艷的大花轎,這叫“趕時辰”。據說當天如有幾家同時娶親,誰趕的時間早,將來誰就會幸福美滿。南宋吳自牧在《夢梁錄·娶嫁篇》里有這方面的記述。這一習俗,在現在的泰安市寧陽縣沿汶河一帶的村莊還十分盛行。
明朝崇禎年間的花轎用藍綢作幔,四角懸桃紅色彩球。后來開始采用紅色刺繡、織錦,后來又有用大紅紗綢滿繡的。
搜撿史書,用花轎迎娶新娘的禮俗,并非自古皆然。首先,“轎子”這種交通工具在生活中出現并正式在典籍中留下記載,已經是晚唐五代的事;其原型“檐子”(肩輿)的流行,至早也是初唐時代。在此以前,無論官民結婚,都用馬拉車輦迎娶新娘。與此同時,唐宋兩朝政府都頒布過禁止士庶乘坐檐子或轎子的禁令,而只許皇帝和經他特許的高官老臣使用。
中唐以后,“檐子”迎親居然成了一種有身分的標志,連七姓之外的士流人家亦有貪慕虛榮而學樣的。迨至宋朝,前朝禁令一概廢除,“檐子”送嫁轉為公開,又嫌其簡陋,遂刻意裝飾,俗稱“花檐子”,日后再流變?yōu)榛ㄞI。從此,“花檐子”或花轎代表某種社會身分的觀念深入人心,似乎非如此不能得到輿論的認同和尊重,而諸如納妾收房、寡婦再嫁等婚姻活動不得乘坐花轎的禁忌,也由此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