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場的組成部分分為:
一:KTV
二:酒吧
三:夜總會
四:歌舞廳
五:演藝廳
六:娛樂會所
夜總會,泛指各類夜生活娛樂場所。世界各地的夜總會,性質及定義皆不盡相同;于夜總會內進行的主要活動也有相異之處,但大致上都與舞蹈有關,而客人大都屬成年人并會喝酒。一些地區(qū)的夜總會,設有舞池、樂隊或DJ,提供歌舞表演。還有一些舉辦聚會,團體活動也在這里。
西式夜總會,又稱為卡巴萊(Cabaret),在歐美各地常見,起源于法國及德國等地。
此類夜總會提供西式晚餐,跳舞或話劇等表演,表演項目多為西式歌舞表演,部分會由歌手或舞蹈團演出。一些西式夜總會的表演者是長駐演出,以吸引游客等觀眾,另一些則由世界性的表演團體作巡回性演出。
KTV起源于日本,從早期在酒館里的3人“走唱樂隊”發(fā)展到“卡拉OK”,卡拉就是日語“空”的意思,而“OK”就是英語“Orchestra”(交響樂隊)的前兩字發(fā)音,日本人造字把這兩個字結合起來成為“卡拉OK”就是無人樂隊的意思,后來傳到臺灣,把卡拉OK裝在房間里然后取名為KTV,“K”為卡拉OK的字,“TV”為MTV(音樂電視)的后兩字組合成K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