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也是一樣,有很多需要證明我們的文件,例如收入證明,證明我們實際收入的;再例如離職證明,為了證明我們是已經(jīng)通過正當手續(xù)離職人員,還有工作證明等等一些,說到工作證明很多小伙伴應該都知道,要用到工作證明的頻率在生活中很多,比如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一些職業(yè)考試等都需要用到工作證明。
需要開工作證明的幾種情況:1、申請簽證使用;2、申請信用卡、貸款使用;3、就業(yè)考試使用;4、職稱評定;5、申請交通補貼。工作證明需包含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所在部門、所屬崗位、工作年限、獲得技能以及單位名稱。
在職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chǎn)生活經(jīng)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在職情況收入的一種證明。什么情況下需要開在職證明: 1、考試,有的考試明確要求需要提交在職證明(如公務員考試,一級建筑師,中級會計師,助理工程師等),沒要求則不需要。 2、辦理貸款或信用卡之類的。 3、孩子留學。 4、出國簽證。 4、其他情形下需要證明非下崗職工身份時。
在職證明常須包含如下信息: 1、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訪問時間和出行費用的承擔方。 3、確認返還后保留職位。 4、注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 5、負責人姓名、職務及其簽字。 6、單位名稱,詳細地址,聯(lián)系電話和傳真。 要注意的是在職證明通常需要和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一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