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也是一樣,有很多需要證明我們的文件,例如收入證明,證明我們實際收入的;再例如離職證明,為了證明我們是已經(jīng)通過正當手續(xù)離職人員,還有工作證明等等一些,說到工作證明很多小伙伴應該都知道,要用到工作證明的頻率在生活中很多,比如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一些職業(yè)考試等都需要用到工作證明。
我國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文規(guī)定公司有類似開具在職證明的義務。事實上如果你能提供與在職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就能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但簽證機構可能不能接受這種文件。為職工工具在職證明并不會導致公司不利后果,因此,公司拒絕開具在職證明讓人難以理解。我們愿意提供幫助。
在職證明注意事項: 1、在職證明要注意書寫格式,如果是跟旅行社走,可以跟他們索取范本格式。 2、開工作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4、有的國家還需要提供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除了擁有在職證明+執(zhí)照副本,有的領事館還要進行電話回訪需要注意。
在職證明常須包含如下信息: 1、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訪問時間和出行費用的承擔方。 3、確認返還后保留職位。 4、注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 5、負責人姓名、職務及其簽字。 6、單位名稱,詳細地址,聯(lián)系電話和傳真。 要注意的是在職證明通常需要和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一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