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收購方與原股東會在股權收購協(xié)議中約定:基準日之前的債務由原股東承擔,基準日之后的債務由新股東(收購方)承擔。此種約定,實質(zhì)上是目標公司將自己的債務轉讓給了原股東或新股東,是一份債務轉讓協(xié)議。債務轉讓,需經(jīng)債權人同意。故,此種約定在沒有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是無效的。雖然此種約定對外無效,但在新老股東以及目標公司之間還是有法律約束力的。實務中,收購方一般會采取讓老股東或第三人擔保的方式進行約束。
約定承擔或有債務的計算公式和計算比例。需要指出的是,原股東承擔的或有債務,一般是以原股東各自取得的股權收購款為限的。
對于債務清收這項工作,需要工作人員具備一定的專業(yè)素質(zhì)。這是為什么呢?因為現(xiàn)今的債務清收是一種風險較高的工種,不但在清收的成功率上一直下降,就連基本的誠信問題也一直在動搖著我們的善良之心。所以沒有一定的收債素質(zhì),收債人員是無法應對這種高風險工作的。收債人應該具備哪些素質(zhì)?
收債人應該具備的心理素質(zhì)。這是收債人重要的素質(zhì)要求。沒有專業(yè)的收債心理素質(zhì),在面對各色債務清收過程中將無法應對,顯著的表現(xiàn)便是一遇到債務難以清收,收債人自己就先崩潰了,還從何談起與債務人進行心理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