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費用減緩的種類
1.申請費(其中印刷費、附加費不予減緩)
2.發(fā)明專利申請維持費
3.發(fā)明專利申請審查費
4.復審費
5.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三年的年費)
(二)專利費用減緩的比例
1.個人請求減緩的比例不超過85%。
2.單位請求減緩的比例不超過70%。
3.兩個以上的個人(包括兩人)或個人與單位共同申請專利的請求減緩的比例不超過70%。
4.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共同申請專利的不予減緩專利費用。
5.發(fā)明維持費和復審費的減緩比例,職務發(fā)明為60%、非職務發(fā)明為80%。
(三) 專利費用請求減緩的手續(xù)
1.申請人請求費用減緩的應當如實填寫專利申請費用減緩請求書,需有證明文件的還應附具證明文件。
2.個人申請專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況。
3.兩個以上的個人共同申請專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填明每個人的年收入情況,必要時專利局可以要求提供年收入情況的證明。
4.單位請求減緩專利申請費用的,除應遞交專利申請費用減緩請求書外,還應附具上級主管部門的證明。上級主管部門是指行政主管部門。單位的上級行政主管不明確的,可以由當?shù)厥。ㄊ校@芾頇C關出具證明。直屬國家部委的單位,可以由部、委的科技司、局專利管理處出具證明。大專院??梢杂蓢也课?、專利管理處、當?shù)氐氖。ㄊ校┙涛蚴。ㄊ校@芾頇C關出具證明。
5.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中,應當說明請求減緩的單位是企業(yè)、事業(yè)還是機關、團體,是企業(yè)的應當說明盈虧情況,非企業(yè)的應當說明其經(jīng)濟困難情況。
6.在提出專利申請的同時可以一并請求減緩上述五種費用。提出專利申請之后只能請求減緩除申請費外的尚未到期的費用,但該請求遲應當在有關費用期限屆滿前二個半月之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