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形式審查(3個月左右),商標形式審查是指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申請商標注冊的文件、手續(xù)是否合乎法律規(guī)定,若符合法律規(guī)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zhí)?,確定申請日,下發(fā)《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形式審查期1個月左右)
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3)委托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托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
準備申請書件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xù)展注冊申請書》
(2)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注冊證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提交申請書件
1、直接辦理的,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請。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知識產權局。
繳納續(xù)展規(guī)費
每件續(xù)展注冊申請需繳納規(guī)費450元。如果是在寬展期內提交續(xù)展注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25元的延遲費。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知識產權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規(gu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