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查詢不是商標申請注冊的必經程序,查詢的范圍以查詢之日起已進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數(shù)據(jù)庫的注冊商標和申請中商標為限,并且不含處于評審狀態(tài)的在先權力信息,結果不具法律效力,僅作為參考,并不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核準或駁回該申請的依據(jù)。
友情提醒:在商標申請期間(未獲準注冊之前),請不要在使用中標注注冊標記(如:“注冊商標”、“?”等),可以標記“TM”。
法人申請商標需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供的資料。
法人申請商標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空白處加蓋清晰公章);2.商標圖樣(包括文字圖樣或圖形等),3.告知欲注冊的產品或服務,例如想注冊的是服裝還是電器。
準備申請書件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xù)展注冊申請書》
(2)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注冊證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具體說明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xù)展注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4)申請續(xù)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5)根據(jù)《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被異議的商標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因此,尚處在異議、異議復審、異議復審訴訟中的商標,已到商標續(xù)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xù)展;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將根據(jù)異議、異議復審或訴訟的終結果決定是否核準續(xù)展,如商標終被不予核準注冊,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將對續(xù)展申請不予核準,申請費用可以辦理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