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由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B)和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L)合并而成。CNAS通過評價、監(jiān)督合格評定機構(如認證機構、實驗室、檢查機構)的管理和活動,確認其是否有能力開展相應的合格評定活動(如認證、檢測和校準、檢查等)、確認其合格評定活動的性,發(fā)揮認可約束作用。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guī)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國家機構,統(tǒng)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2006年3月31日,經(jīng)國家質檢總局同意,國家認監(jiān)委批準,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國依法設立的合格評定國家認可機構。
CNAS認證的作用意義:
1.表明具備按照相應認可標準開展檢測校準服務的技術能力;
2.增強市場競爭力,贏得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信任;
3.獲得簽訂互認協(xié)議的國家和地區(qū)認可機構的認可;
4.有機會參與國際間臺格評估機構的認可,多邊合作交流;
5.可在認可范圍內(nèi)使用CNAS國家實驗室認可標志和標志IAC國際互認聯(lián)合標志;
6.列入獲準認可機構名單,提高知名度。
CNAS認證機構:
國家認可委員會組織機構包括:全體委員會,執(zhí)行委員會,認證機構專門委員會,實驗室專門委員會,檢驗機構專門委員會,專門專門委員會,投訴專門委員會。后,用戶專門委員會和秘書處。中國國家認可委員會矮員由政府部門評定,合格的評估機構,合格的服務對象評估,用戶、專業(yè)機構、技術專家等五個方面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