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認證歷史和國際實驗室認可情況如何?
1947年,澳大利亞建立了世界上個國家實驗室認可體系,并成立了認可機構澳大利亞國家檢測協(xié)會(NATA)。60年代英國也建立了實驗室認可機構,從而帶動歐洲各國認可機構的建立。70年代美國、新西蘭、法國也開展了實驗室認可活動,80年代實驗室認可發(fā)展到東南亞、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家建立了實驗室認可機構。目前國際上大多數(shù)國家都實行了實驗室認證、認可制度。
90年代初,我國頒布了《產(chǎn)品質(zhì)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技術考核規(guī)范》(JJG1021-90),建立了早的實驗室認證/認可體系模型。由于國家計量法律中使用“認證”字樣,“計量認證”其實質(zhì)是對實驗室的一種法定認可活動。
計量認證與實驗室國家認可有何區(qū)別?
計量認證是法制計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內(nèi)容之一。對檢測機構來說,就是檢測機構進入檢測服務市場的強制性核準制度,即:具備計量認證資質(zhì)、取得計量認證法定地位的機構,才能為社會提供檢測服務。
實驗室國家認可是與國外實驗室認可制度一致的,是自愿申請的能力認可活動。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的檢測技術機構,證明其符合國際上通行的校準和/或檢測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CMA辦理條件
1、辦理對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計量標準經(jīng)檢定合格;
(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環(huán)境條件;
(3)計量檢定人員取得計量檢定員證;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申請考核(復查)應遞交的資料:
(1)《計量標準考核(復查)申請表》(一式二份);
(2)《建立計量標準技術報告》(一份)。
3、計量標準復查
各有關單位應在《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有效期滿前6個月向原發(fā)證部門提出到期復查申請,逾期按新申請考核辦理。
計量標準考核如何辦理?
一、辦理部門
省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局計量處
二、辦理職責
受理企事業(yè)單位計量標準考核申請、復查,并組織考核、發(fā)證。
三、辦理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
2、《計量標準考核辦法》;
3、《計量標準考核規(guī)范》(JJF1033-2001)。
四、辦理范圍
1、地級以上市各項等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2、本省主管部門建立的各項計量標準;
3、省屬企事業(yè)單位及重點管理計量器具生產(chǎn)企業(yè)建立的各項計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