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快遞運輸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多變。國際快遞運輸涉及到國內外許多部門,需要與不同國家和地區(qū)的貨主、交通運輸、商檢機構、保險公司、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海關、港口以及各種中間代理商等打交道。同時,由于各個國家和地區(qū)的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一,貿(mào)易、運輸習慣和經(jīng)營做法不同,金融貨幣制度的差異,加之政治、經(jīng)濟和自然條件的變化,都會對國際快遞運輸產(chǎn)生較大的影響。
國際運輸中快遞對包裝的一般規(guī)定:
⒈貨物包裝必須堅固、完好、輕便,在運輸過程中能防止包裝破裂、內物漏出、散失。
⒉包裝的形狀應適合貨物的性質、狀態(tài)和重量,并且便于搬運、裝卸和碼放。
⒊在特定條件下承運的貨物、動物,如鮮活易腐貨物等,其包裝應符合對各貨物的特定的要求。
⒋對特小快件貨物(如小件樣品),必須外加一定體積的木箱或紙箱包裝(用填充料襯墊等),包裝后整個快件貨物的體積長、寬、高合計不得少于40CM,小一邊不得少于5CM。
⒌包裝內的墊付材料(如木屑、紙屑)不能外漏。
⒍如果貨物的包裝不符合要求的貨物,應向發(fā)貨人作出說明,要求發(fā)貨人改造或重新包裝后方可出運。
*在一包裝箱內,輕重物品要合理搭配放置,以便搬運。
*箱內后要塞滿填充物,要充實,可用衛(wèi)生紙、紙巾、小衣物等填充,以防在搬運挪動過程中箱內物品互相翻動、碰撞而受到損壞。
*液體貨物。容器內部必須留有5-10%的空隙,封蓋必須平密;不得溢漏。
*粉狀貨物。應保證粉末不致漏出。
*精密易損,質脆易碎貨物。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可以采用多層次包裝、懸吊式包裝、防倒置包裝、玻璃器皿的包裝。
國際貿(mào)易的貨物包括進口和出口的貨物
但下列物品禁止快遞:
⒈難以估算價值的有價證券及易丟失的貴重物品,如:提貨單、核銷單、護照、配額證、許可證、執(zhí)照、私人證件、匯票、發(fā)票、本國或外國貨幣(現(xiàn)金)、金銀飾物、人造首飾、手機。
⒉易燃易爆、腐蝕性、毒性、強酸堿性和放射性的各種危險品,如:火柴、雷管、火藥、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體和固體)、硫酸、鹽酸、硝酸、有機溶劑、農(nóng)藥及其它列入化學工業(yè)出版社出版的“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中的化工產(chǎn)品。
⒊各類烈性毒藥、麻醉和精神物品,如:砒霜、鴉片、嗎啡、可卡因、海洛英、大麻等。
⒋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運的物品,如:文物、武器、彈藥、仿真武器等。
⒌含有反動、淫穢或有傷風化內容的報刊書籍、圖片、宣傳品、音像制品,激光視盤(VCD、DVD、LD)、計算機磁盤及光盤等。
⒍妨礙公共衛(wèi)生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經(jīng)硝制的獸皮、未經(jīng)藥制的獸骨等。
⒎動物、植物以及它們的標本。
⒏難以辨認成分的白色粉末。
⒐私人信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