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查詢不是商標申請注冊的必經程序,查詢的范圍以查詢之日起已進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數據庫的注冊商標和申請中商標為限,并且不含處于評審狀態(tài)的在先權力信息,結果不具法律效力,僅作為參考,并不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核準或駁回該申請的依據。
辦理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應提交以下書件:
1、每申請?zhí)峁?件注冊商標的注冊證明,提交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書1份;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商標注冊證》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注意事項:國際注冊證明申請應在國際注冊號碼前加“G”并標明申請出具的類別。
(二)、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3)委托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托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
特別說明: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xù)展注冊。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xù)展申請的,可在期滿后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xù)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后仍未提出續(xù)展申請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