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式嬰兒車和坐式嬰兒車如果您在我們的商城發(fā)布商品,則必須遵守適用于這些商品和商品信息的所有聯(lián)邦、省、領(lǐng)地和地方法律以及我們的政策(包括本政策)。
臥式嬰兒車是一種用于運載處于仰靠或躺臥姿勢的嬰兒的輪式推車,無法調(diào)整到坐姿。
坐式嬰兒車
坐式嬰兒車是一種用于運載處于坐姿的嬰兒的輪式推車,包括采用坐位的坐臥兩用嬰兒車。
坐臥兩用嬰兒車?
坐臥兩用嬰兒車是一種可實現(xiàn)臥姿與坐姿功能轉(zhuǎn)換的輪式推車。
我們的臥式嬰兒車和坐式嬰兒車政策根據(jù)亞馬遜要求,所有臥式嬰兒車和坐式嬰兒車均應(yīng)經(jīng)過檢測,并且符合下列特定法規(guī)或標準要求:
商品
法規(guī)/標準要求
臥式嬰兒車和坐式嬰兒車
·SOR/2016-167(臥式嬰兒車和坐式嬰兒車法規(guī))
·SOR/2018-83 - 總鉛含量(《加拿大消費品法》鉛含量)
·SOR/2014-79 - 聚氨酯泡沫(《加拿大消費品法》附錄 2 第16 項 - 磷酸三(2-氯丙基)酯 (TCEP))
·SOR/2016-193 - 表面涂料(《加拿大消費品法》鉛含量)(如適用)
1、確認產(chǎn)品
2、填寫申請表
3、提供樣品
4、安排測試
5、測試合格出草稿件確認
6、草稿件確認無誤出正式件
所需信息我們可能隨時要求您提供以下信息,因此建議您備好這些信息,方便提交:
·您的公司名稱(如適用)和賣家編號
·您的聯(lián)系信息: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
·您發(fā)布的所有臥式嬰兒車和坐式嬰兒車的列表
·您發(fā)布的所有臥式嬰兒車和坐式嬰兒車的商品圖片和商品包裝圖片(如適用)。圖片必須包含商品和商品包裝的所有面,以供我們審核。
·商品圖片或檢測報告,證明商品符合標志要求(SOR/2016-167,第 14(1) 節(jié)和第 15 節(jié))(如適用)
·商品圖片或測試報告,證明商品符合警告和危險標簽要求(SOR/2016-167,第 14(2) 節(jié))(如適用)
·您發(fā)布的所有臥式嬰兒車和坐式嬰兒車的所有商品說明和手冊(SOR/2016-167,第 14(3) 節(jié))
·由 ISO 17025 認證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確認每件商品均已經(jīng)過檢測,符合上述適用要求
有些實驗室會為亞馬遜提供優(yōu)惠的檢測費率。要了解有關(guān)這些提供商的更多信息,請前往服務(wù)提供商網(wǎng)絡(luò)。
如何提交信息?如果您收到我們要求您提供合規(guī)文件的請求,請按照以下步驟提交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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