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yè)先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簡易注銷公告》專欄主動向社會公告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信息(強制清算終結和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yè)除外),公告期為45日;
2、公告期內,有關利害關系人及相關部門可以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簡易注銷公告》專欄“異議留言”功能提出異議并簡要陳述理由;
3、公告期滿30日內,符合簡易注銷條件的企業(yè)向登記機關遞交簡易注銷登記申請材料;
4、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在3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