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和減少建筑消防設計、施工圖審查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chǎn),制定本規(guī)范。本規(guī)范適用于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
層及消防藍圖設計層以下的居住建筑消防改造包括設置商業(yè)服務網(wǎng)點的居住建筑,消防手續(xù)辦理;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圖紙簽章消防設計蓋章消防報審的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圖紙簽章消防設計蓋章消防報審的單層公共建筑;
地下、半地下建筑消防改造包括建筑附屬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消防手續(xù)辦理;
朝陽消防設計 海淀消防報審 昌平消防改造 豐臺消防手續(xù)辦理 大興消防藍圖設計 通州消防審批 房山消防藍圖蓋章 順義消防設計 西城辦公室消防設計 東城酒店消防設計 密云消防設計 石景山消防設計 懷柔消防改造 門頭溝消防報審 延慶消防藍圖設計、平谷消防報審、專業(yè)辦理消防手續(xù)、消防驗收、消防報批 消防改造、消防報審、專業(yè)辦理消防手續(xù)、消防驗收、消防報批 消防改造、丙類液體儲罐消防改造,消防驗收;
商場消防設計、助燃氣體儲罐消防改造,消防驗收;
商場消防設計材料堆場;建筑高度的計算:當為坡屋面時,應為建筑物室外設計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當為平屋面消防改造包括有女兒墻的平屋面,消防手續(xù)辦理時,應為建筑物室外設計地面到其屋面面層的高度;當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種屋面形式時,建筑高度應按上述方法分別計算后取其中值。局部突出屋頂?shù)泥谕?、冷卻塔、水箱間、微波天線間或設施、電梯機房、排風和排煙機房以及樓梯出口小間等,可不計入建筑高度內(nèi)。
建筑層數(shù)的計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頂板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消防報批.建筑結構設計消防報審者,建筑底部設置的高度不超過圖紙簽章.圖紙簽章消防報審的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以及建筑屋頂上突出的局部設備用房、出屋面的樓梯間等,可不計入建筑層數(shù)內(nèi)。住宅頂部為圖紙簽章層一套的躍層,可按消防報批層計,其他部位的躍層以及頂部多于圖紙簽章層一套的躍層,應計入層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