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票質押行為與貼現
質押行為
電子商業(yè)匯票質押的定義
是指電子商業(yè)匯票持票人為了給債權提供擔保,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交付債權人的行為。
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的期限規(guī)定
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短期限為,并應當小于票據剩余期限。
電票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的計息規(guī)則
貼現和轉貼現利率、期限等由貼出人與貼入人協商確定。再貼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
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的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次日至匯票到期日(遇法定休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利息計算,按日計算。
貼現利息=匯票金額x貼現天數x(貼現年利率÷360天)
實付貼現金額=匯票金額一貼現利息。
利息計算到小數點后四位(如00001%),利息和實付金額應采取先單筆計算再加總計算的規(guī)則。
在電子承兌匯票到期日的當天,在票據的狀態(tài)變?yōu)樘崾靖犊畹臅r候,說明電子承兌匯票辦理托收的時間到了,持票方可直接在電票系統(tǒng)向票據承兌人提示付款。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后,持票方可直接在電票系統(tǒng)向票據承兌人(銀承匯票出票銀行)提示付款,不存在瑕疵票據,無退票可能,當天款項即可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