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卸和滅火劑回收處理
1)拆卸滅火器是對滅火器零部件進行分解檢查的步。
2)拆卸應采用專用工具,先將噴嘴、噴射管等外部附件卸下(推車式滅火器還包括車架組件等零部件)。然后對滅火劑進行撤除處置。
3)對于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劑一般采用直接排空的方法處理,不予回收,若予以回收利用,應采用專用的回收裝置收集;
4)對于潔凈氣體滅火器,應采用專用的回收裝置分類收集滅火劑。
5)對于回收的滅火劑,應分類進行含量和含水率檢驗,經檢驗符合要求的滅火劑可用于再充裝,不符合要求的滅火劑應送有關生產企業(yè)或環(huán)保部門處置。
6)做好回收滅火劑的名稱、數量、檢驗結果及可用于再充裝的數量的記錄。
更換零部件
1)滅火器瓶體和器頭不可更換,其余更換部件性能參數與原企業(yè)保持一致。
2)零部件更換兩種情況:一是零部件存在缺陷更換,二是一些特定部件每次維修時必須更換。
滅火器的種類很多,按其移動方式可分為:手提式和推車式;按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按所充裝的滅火劑則又可分為:泡沫、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清水等。
滅火器的檢查內容:
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否則應更換壓力表;
壓力表的指針是否指在綠區(qū)(綠區(qū)為設計工作壓力值),否則應充裝驅動氣體;
滅火器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否則應予以更換;
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不得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否則必須更換;
筒體嚴重變形的、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必須報廢;
滅火器的橡膠、塑料件不得變形、變色、老化或斷裂,否則必須更換;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必須采用壓把式閥門;
滅火劑量大于等于4kg的滅火器,應更換帶間隙噴射機構或增裝噴槍。無法更換的應報廢;
機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管從桶身上進入桶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必須報廢;
簡易式滅火器不得重復灌充維修。簡易式滅火器是指充裝量小于1kg并由一只手指開啟的不可重復充裝使用的貯壓式滅火器。
在相同批次的滅火器中年抽取一具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ABC(磷酸銨鹽)干粉通常為淡黃色,噴射出的粉末精細無雜質,將噴出的粉末進行充分加熱后留有較少殘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