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消防改造工程應該根據項目的現場情況和結構特點,同時根據實踐經驗,設計出具有針對性和合理的施工技術方案。改造方案的設計依據主要有三項: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建筑面積少于100平方米的至少配備2具4公斤滅火器,超過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配2具4公斤滅火器,不足100平方米按100平方米計算;
場所內未設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公共娛樂場所;民航、鐵路、汽車的候車室(客運站);醫(yī)院、養(yǎng)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科技館、檔案館;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服裝、制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yè);高層、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采用木結構或磚木結構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他容易發(fā)生火災且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單位。
建筑高度的計算:
當為坡屋面時,應為建筑物室外設計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無論坡度多大)。
當為平屋面(包括有女兒墻)時,應為建筑物室外設計地面到其屋面面層的高度。
局部突出屋頂的晾望塔,;冷卻塔,水箱間天線間電梯機房排風排煙機房及樓梯出口小間等,可不計入建筑高度內。
當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種屋面形式時,建筑高度應按上述辦法分別計算后取其中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