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運代理指海外出口商委托貨運公司負責運輸貨物到指定地點,出口商按照一定得貨運收費標準付費給貨運公司,貨運公司提供優(yōu)質服務,并保證貨物的安 全。
按照運輸方式的不同,分為進口海運代理、進口空運代理、快遞進口代理和進口陸運代理。
1、代客戶與國外采購商簽訂出口成交合同,制作形式發(fā)票;
2、代客戶與國內國供貨商簽訂采購合同;
3、代追蹤合同執(zhí)行程度;
4、按合同規(guī)定代制定進口單證(發(fā)票、箱單);
5、代報進口商檢、衛(wèi)檢;
6、配合辦理涉及進口所需要用的進口許可證(自動進口許可證、重工業(yè)進口許可證、進口機電證等);
7、配合辦理進口許可證手續(xù);
8、代辦理進口報關;
9、代辦進口運輸;
10、代辦理進口收匯、結匯;
11、代辦理進口文件規(guī)檔。
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后,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員,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如果進口商委托報關而非親自報關:須附有報關委托書、報檢驗委托書。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fā)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貨物進出口時,應在海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海關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隨附有關的貨運、商業(yè)單據(jù),同時提供批準貨物進出口的證件,向海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