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統在專業(yè)技術、功能配套等方面都具備一定的獨立性,因此它一般由專業(yè)寫字樓裝修公司負責設計、施工或改造;消防系統的管道、設備與室內裝修有著一定的互相影響,通常是配合施工;在后期的維護工作中,也需要建筑裝修的一定配合,為減少協調工作量,簡化工程管理工作,可以由建筑裝飾企業(yè)牽頭,進行總承包,對消防工程進行專業(yè)分包。
噴淋系統的改造設計必須緊密結合現行一些規(guī)定,同時要結合裝修設計方案,合理地進行系統管道及噴頭的布置,噴淋系統設計及施工常出現的問題如下:
①未嚴格按照火災危險等級選用噴淋系統保護等級,如總建筑面積超過1000m2的地下商業(yè)建筑依然采用中危險Ⅰ級進行設
②噴頭間距超標,如中危險Ⅱ級噴淋系統3.8m×3.8m的房間僅布置1個噴頭,導致噴頭與端墻距離大于1.7m,或為施工方便原有噴頭位置不做改動造成噴頭與端墻距離過近,或新增設的噴頭之間的間距小于1.8m,以上情況都將影響噴頭保護半徑及噴水效。
消防電梯雖然不屬于疏散設施, 但為了方便審核, 習慣上一般與疏散設施同時審核。 而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火災應急廣播和防、 排煙設施雖然都屬于疏散設施,卻一般將其分別放在電氣和暖通圖中審核。
消防設計文件(應達到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每張圖紙均應加蓋出圖專用章,應一并提供設計光盤。圖紙折疊時請選用不裝訂成冊的折疊方法折疊;折疊后的圖紙幅面應為A4規(guī)格(210mm×297mm);折疊后圖紙標題欄應露在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