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的分析與評價。向納稅人發(fā)出納稅人《會計制度和內部控制問卷調查表》,或向納稅人提問會計制度和內部控制的有關問題,分析評價納稅人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準確性,為確立重點審計項目提供依據。
從審計目的來看,納稅審計的目的 是通過納稅報表監(jiān)督納稅人執(zhí)行稅法,依法納稅,保證國家的稅收收入,而財務審計則旨在判定財務報表是否公允地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以及會計處理辦法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
納稅審計與納稅檢查一樣都是以有關的稅收法規(guī)、制度等為依據,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進行審查。但二者相比較,納稅審計具有的特點主要表現(xiàn)在審計對象和審計主體上。從審計對象來看,納稅的對象包括納稅人納稅行為的審計,也包括征稅行為的審計。納稅檢查僅包括納稅行為檢查。從審計主體來看,納稅審計的主體是獨立的,公正的第三者。納稅檢查的主體主要是稅務機關,此外還包括納稅人內部的納稅檢查。
納稅審計的主要任務有:檢查被審單位的產品銷售收入、納稅數額、稅率利用、減稅和免稅等項目; 監(jiān)督企業(yè)正確計算產品銷售收入或計稅價格; 對納稅進行鑒定,查明稅率使用是否正確,計算應繳納稅金是否合理; 審查免稅的審批手續(xù)是否正確,減稅率是否合理; 督促被審企業(yè)遵照規(guī)定及時交納稅金,不得延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