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開挖
1.挖土前根據技術交底了解地下管線、人防及其他構筑物情況和具體位置。地下構筑物外露時,必須進行加固保護。作業(yè)工程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在現場電力、通信電纜2m范圍內和現場燃氣、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m范圍內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監(jiān)護下采取人工開挖。
2.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技術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撐。遇邊坡不穩(wěn)、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可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挖土。
3.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梯。嚴禁攀登固壁支撐上下溝、坑邊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腳下休息。
4.挖土過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電纜或其他不能辨認的異物和液體、氣體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應報告負責人,待查明處理后,再繼續(xù)挖土。
5.槽、坑、溝邊1m以內不得推土、堆料停放機具。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槽、坑、溝與建筑物、構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m。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周邊設兩道牢固欄桿,并張掛密目式網。
6.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員橫向間距離不應小于2~3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嚴禁掏洞挖土,摳底挖槽。
7.每日或雨后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wěn)定情況,在確保的情況下繼續(xù)工作,并且不得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上行走或站立?;炷林瘟旱装迳险答の锉仨毤皶r清除。
土方開挖
這里所指土方開挖主要為招標人指定范圍內的土方開挖,開挖的土方外運至招標人指定地點,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985黃海高程12.20米。
(1)施工準備
①施工資料準備:土方開挖受天氣、地質條件、及原有建筑物的影響,開挖前應做好以下工作:
a 施工圖紙的審閱、分析,及施工方案的擬定。
b 當地的水文、氣象條件的了解。
c 施工場地的地質條件的了解。
d 施工范圍內的建筑物及管線埋設情況。
e 繪制土方開挖的平面圖和橫斷面圖。
土方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主要工種工程之一,包括一切土(石)方的挖梆、填筑、運輸以及排水、降水等方面。土方工程的工程量大,施工條件復雜,受地質、水文、氣象等條件影響較大。因此,在組織土方工程施工 ,應作好必要的工作,以確保工程質量。
土壤的容重 單位體積內天然狀況下的土壤重量,單位為kg/m3,土壤容重的大小直接影響著施工的難易程度,容重越大挖掘越難,在土方施工中把土壤分為松土、半堅土、堅土等類,所以施工中施工技術和定額應根據具體的土壤類別來制定 。
土壤的自然傾斜角(安息角)土壤自然堆積,經沉落穩(wěn)定后的表面與地平面所形成的夾角,就是土壤的自然傾斜角,以α表示。在工程設計時,為了使工程穩(wěn)定,其邊坡坡度數值應參考相應土壤的自然傾斜角的數值,土壤自然傾斜角還受到其含水量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