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釋語義的專著在我國是很多的,按其內(nèi)容看可分為專釋語義、音義兼注、形音義合解三大類。此種專著中多為工具書。從一部古書中挖掘出更多的精華,為后人易讀易懂,是歷代學者所付出的辛勤勞動。古人曾說,著書難,注書更難。因為注釋者必須對一字一事追本溯源,多方考察,具有博大精深的學識,飽覽群書的閱歷,探微究疑的鉆研精神。他們所費的功夫要超出作者好幾倍,有的為此傾注了畢生的精力。酈道元為注《水經(jīng)》,跋山涉水、考異辨難,訂正訛誤,使《水經(jīng)》這部書煥然生色,而《水經(jīng)注》本身也成為規(guī)模更為宏大的科學著作,這已經(jīng)超出注釋的范圍了。
所謂通釋語義的專著,是對隨文釋義的注疏說的。兩者都是釋義的書,但所釋的義和釋義的方法卻都有些不同。后者所釋的義被局限在某種語言環(huán)境中,即只是某一詞語在某一書或某一句中的意義,它和這個詞語在別的書或別的句中的含義一定相同。就釋義的方法來說,注疏的釋義是隨文而釋,不必考慮這個詞語在別的書或別的句中所含的各種不同的意義。
時代久遠,傳世孤罕的書籍,自然珍貴。甚至雖有明顯的文字訛脫,反被視為珍貴版本,這在古今中外都有實例可舉。本來“珍”并不等于“善”,罕見的東西并不一定真好,可是誰也不會把珍貴的東西視若糞土。這就在實際上把“珍”、“善”合流了。彭令先生認為,從廣義的角度說,凡是有利于國家有利于人民的古籍精品,都應(yīng)視為珍本;珍本與善本的核心價值都是文獻價值,文物價值為基礎(chǔ),文物價值主要是在確定古籍的真贗、年代、版本的基礎(chǔ)上得出的,藝術(shù)價值對于古籍來說是形式。文物價值、文獻價值與藝術(shù)價值都高的古籍,無疑是善本;有時候,對于某種價值特別突出的古籍,也應(yīng)視為善本。
“古”是相對于“今”而來的,未采用現(xiàn)代印刷技術(shù)印制的書籍,皆可稱之為古籍。 [2] 當人們開始有意識地將文字刻寫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記錄知識、傳播思想,圖書才開始出現(xiàn)。在《中國古籍編撰史》中提出圖書必須具備以下六個構(gòu)件: 知識信息; 著作方式; 文字; 物質(zhì)載體; 文字制作技術(shù); 裝訂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