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合法有效產權證明房屋從事經營活動的,除填寫本表外,還應提交經區(qū)縣政府批準或授權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其他部門或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出具的《臨時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由生產經營場所的使用人與場所提供人簽署的不索取拆遷補償費用的承諾書。
什么是驗資報告,需要做嗎? 之前在實繳制的時候,注冊資本是需要驗資報告的。現(xiàn)在認繳制已經基本不需要了,只有少數(shù)情況會用到,例如:參加招投標項目,招標方要求出具驗資報告;跟規(guī)模比較大的企業(yè)合作,對方為了確認你的公司實力,也會要求出具驗資報告。如果需要用到驗資報告,可以在注冊資本實繳完成后,找會計師事務所來出具。
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準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fā)票; (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fā)票 [1] 。
工商注冊需準備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jiān)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