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是指未采用現(xiàn)代印刷技術印制的書籍。圖書在古代稱作典籍,也叫文獻,兼有文書、檔案、書籍三重意義。隨著時間的進展,將記事類文件加以編排,供人閱讀,并達到傳播知識經驗的目的,便形成了一部圖書,圖書的內容日益增多,載體趨向多元,制作技術不斷改進,為了方便閱讀,產生了“簡冊”、“卷軸”、“冊頁”、“線裝書”等不同的裝幀樣式。
“古”是相對于“今”而來的,未采用現(xiàn)代印刷技術印制的書籍,皆可稱之為古籍。 [2]
當人們開始有意識地將文字刻寫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記錄知識、傳播思想,圖書才開始出現(xiàn)。在《中國古籍編撰史》中提出圖書必須具備以下六個構件:
知識信息;
著作方式;
文字;
物質載體;
文字制作技術;
裝訂形式。
中國有6000年的文明史,圖書作為重要的標志文明的牌記,與中國古老的文明社會并駕齊驅發(fā)展著。從壁石、鐘鼎、竹簡、尺牘、縑帛到紙張,無一不向社會傳播文明,傳遞知識。但久經改朝換代、天災人禍,能保留下的古書少之又少。所以,古書收藏愛好者認清古籍中孤本、善本、珍本的界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孤本的概念比較清晰。凡國內藏書只此一部的,未見各家收藏、著錄的,一概稱為國內孤本。
隨文釋義的注疏向來有很多名稱,初叫做“傳”,叫做“說”,“解”,也稱為“詁”“訓”,后來又有 “箋”、“注”、“詮”、“述”、“學”、“訂”、“校”、“考”、“證”、“微”、“隱”、“疑”、“義”、“疏”,“音義”“章句”等別名。
這些名稱有的名異實同,有的意義微殊,有的互相結合,成為新的名稱,如“訓詁”“詁訓”“解詁”“校注”“義疏”“疏證”等,其用途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