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基本上不做見證取樣,一般購買的消防材料,廠家已經(jīng)送檢過了,這種情況下只要附上產品三證即可。而消防工程的裝修材料往往需要做見證取樣送檢,一般來說是由現(xiàn)場監(jiān)理見證封樣,送質量檢測部門進行相關的檢測。具體有哪些材料需要送檢?要求及規(guī)定又有哪些?
一、送檢材料
主要有:
1、水泥(安定性檢測和凝固時間檢測);
2、水泥砂漿(強度試驗);
3、砌體植筋(抗拔試驗);
4、化學螺栓(抗拔試驗);
5、飾面板(甲醛含量釋放檢測);
6、細木工板(甲醛含量釋放檢測);
7、大理石和花崗石(放射性檢測);
8、地磚(放射性檢測);
9、結構膠或密封膠(放射性和強度檢測);
10、防火涂料(抗燃燒性能檢測);
11、鋼材焊接構件(焊縫無探傷檢測);
12、吊頂材料的吊桿抗拔試驗等等。
后,其他送檢材料還要看工程的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消防部門的要求。
公眾聚集場所營業(yè)前一般都要先進行消防檢查,那么消防檢查要檢查什么方面呢?營業(yè)前消防現(xiàn)場檢查都需要哪些消防手續(xù)辦理呢?
一、出口和消防通道
(1)廠區(qū)、庫區(qū)消防通道應暢通,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廠區(qū)、庫區(qū)主要入口處應設置平面示意圖。
(2)車間、庫房、辦公及其他建筑物內各部位出口和疏散標志齊全,應在明顯部位設置應急疏散示意圖(標識出口、疏散通道及指示、消火栓、滅火器、應急救護用品等)。
(3)出口門應完好無破損,能關閉自如;出口和消防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保持暢通。生產作業(yè)期間出口嚴禁上鎖。
(4)出口嚴禁堵塞或變相用作其他用途;出口、樓梯和走道的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并有應急照明。
消防器材
(1)車間、庫房、辦公及其他建筑物內應結合滅火器配置場所、滅火級別、保護距離、危險等級、計算單元等,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配置滅火器。
(2)一個計算單元內配置的滅火器數(shù)量不應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數(shù)量不宜多于5具。
(3)滅火器材應定置存放,宜有器材編號,并明確管理責任人;滅火器應在檢驗有效期內,有每(半)月檢查合格的現(xiàn)場點檢記錄,并有點檢人簽字。
(4)消防器材前方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不得挪動和破壞消防器材;用過的滅火器不應放回原處。
消防設計咨詢服務部
①消防圖紙設計;
②裝飾工程平面圖、效果圖設計;
③代客戶出具符合消防審批認可的設計圖,出藍圖、蓋章;
④為客戶申報消防提供統(tǒng)一的GIP格式消防報審軟件;
⑤代為客戶進行消防工程的預算以及標書的編制;
⑥二次裝修項目消防報審驗收開業(yè)消防檢查;
⑦代辦消防主管部門責令整改的消防工程出具方案以及驗收;
⑧代辦第三方消防設施檢測服務。
⑨出具火災高危單位消防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