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單是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貨運文件,其作用歸納為:1.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締結運輸契約的憑證;2.是承運人收運貨物的證明文件;3.是運費結算憑證及運費收據(jù);4.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的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jù);5.是國際進出口貨物辦理清關的證明文件;5.是保險證明。
交付貨物時收貨人異議的提出
1.貨物的明顯損壞,應在發(fā)現(xiàn)損壞時立即提出,遲在收到貨物后14天內提出; 2.貨物的其他損壞,自收到貨物之日起14天內提出; 3.貨物延誤,自其自由支配貨物之日起21天內提出; 4.貨物沒有交付,自填開貨運單之日起120天內提出。
訴訟應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起,或從飛機應該到達之日當日起,或從運輸停止之日起兩年內提出,否則即喪失承運人訴訟的權利。
郵政運輸?shù)膫鹘y(tǒng)操作理論是接力式傳送。航空快遞公司則大多都采用中心分撥理論或稱轉盤分撥理論組織起全球的網(wǎng)絡。簡單來講就是快遞公司根據(jù)自己業(yè)務的實際情況在中心地區(qū)設立分撥中心(Hub)。各地收集起來的快件,按所到地區(qū)分撥完畢,裝上飛機。當晚各地飛機飛到分撥中心,各自交換快件后飛回。第二天清晨,快件再由各地分公司用汽車送到收件人辦公桌上。這種方式看上去似乎不太合理,但由于中心分撥理論減少了中間環(huán)節(jié),快件的流向簡單清楚,減少了錯誤,提高了操作效率,縮短了運送時間,被事實證明是經(jīng)濟、有效的。
運作流程
1、快遞企業(yè)由各分點收取航空快件,在規(guī)定時間運轉到快遞企業(yè)總運轉中心。
2、總運轉中心對應分檢貨物,確定對應機場發(fā)貨總量同外包裝件數(shù)。
3、快遞企業(yè)向航空代理預訂艙位,并將航空貨物交給航空代理。
4、航空代理接到快遞企業(yè)訂艙資料,根據(jù)快遞企業(yè)要求時效,對應向航空公司預訂艙位。
5、航空公司批艙后,航空代理在對應的航班起飛前3小時交機場主單,對應起飛前2小時過完安檢。
6、航空代理將對應機場資料給快遞企業(yè).
7、快遞企業(yè)在飛機落地后2到3小時提取貨物,分檢后運到各派送點安排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