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建筑消防設施設計缺陷的根本原因在于,許多消防設計人員未能充分了解**消防設計標準和規(guī)范,在設計過程中沒有運用自己的半知半解進行消防設計。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對消防設施的設置和布置有明確要求。在設計醫(yī)院建筑的消防功能時,應在民用建筑消防設計的前提下,更加重視和掌握醫(yī)院建筑消防設施配置和設計的相關規(guī)范規(guī)定。
總平面消防設計中,規(guī)范對醫(yī)院建筑的長度、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制氧機房、氧氣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液氧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有明確規(guī)定,室外停車場與建筑物的消防距離、消防道路轉彎半徑、直升機停車場等。
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設計應按照規(guī)范和標準進行。根據(jù)規(guī)范設計標準,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多層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6m,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高層建筑與多層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9m,高層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應大于13m,建筑表面為平屋頂。如果屋頂有女兒墻,建筑物的高度應包括兩種高度:室外設計地面和屋頂表面。
在建筑火災中,煙霧是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如何有效控制火災煙氣的流動,對確保人員的疏散和滅火救援行動的開展具有重要作用。在發(fā)生火災時,如果煙氣和熱量能夠合理排放,也是防止建筑物火災閃絡、保護建筑物的一項非常有效的技術措施。
疏散應急照明應設置在墻上或天花板上,出口標志應設置在出口頂部,疏散走道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上。走道內疏散標志之間的距離不得大于10m。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玻璃或其他阻燃材料制成的防護罩,防護罩的氧指數(shù)應大于32。